一個跨三個 microservice 的 bug,花了我三小時才定位——不是因為技術特別難,而是因為一個 AI 對話窗裝不下所有脈絡,這就像一個偵探推開門,走進一團混亂的案發現場
Log 散落一地像血跡噴濺,error message 互相矛盾,三個 microservice 同時出問題,每條線索都指向不同的嫌犯,這不是小偷竊案,這是一樁精心佈局的連環命案
偵探只有一個人,他得搜集證據、審問嫌犯、做鑑識分析、寫結案報告——全部自己來
這就是我去年用一個 Claude 對話窗做所有事的感覺
獨行偵探的困局
一開始效率很高,讀需求、寫程式、跑測試、review 自己的 code、回應客戶問題——全部在同一個對話窗裡搞定
但隨著案件越來越複雜,問題開始浮現
想像一個偵探把所有證據堆在同一張桌上,現場照片、指紋報告、證人筆錄、監視器影片、通聯記錄,桌子越來越滿,他翻找早期的關鍵證據時,不小心把它壓到最底層,然後忘了它的存在
AI 對話窗也是這樣,上下文有容量限制,當你把需求分析、程式碼、錯誤訊息、review 意見全部塞進去,AI 開始「遺忘」早期的脈絡,回應品質逐漸劣化,就像偵探在第七十二小時不眠不休後開始產生幻覺
但最致命的問題不是記憶力,而是盲點
自己寫的供詞,自己看不出破綻
偵探界有一條鐵律:不能讓同一個人既搜證又做結論,因為人會傾向確認自己的假設,你認定是 A 幹的,所有模糊的證據在你眼裡都長得像 A
AI 也一樣,同一個 AI 寫了 code,再讓它 review 自己的 code——它傾向確認自己的判斷,看不見自己的盲點
這不是 AI 的缺陷,這是任何思考系統的本質限制,自我審查的效果永遠比不上外部審查
你自己的 code 自己看不出問題,同事一眼就看到了,偵探自己寫的報告自己覺得無懈可擊,檢察官一翻就翻出三個漏洞
案件之所以被偵破,從來不是因為某個人特別天才,而是因為不同角色的目標互相制衡,搜證人員只管蒐集,不管有罪無罪,鑑識人員只管分析,不管誰是嫌犯,檢察官的目標和辯護律師對立,這種張力,讓真相更容易浮出水面
軟體公司的 PM、工程師、QA、設計師也是這個邏輯——每個角色的「成功定義」都不一樣,這種制衡反而讓產出更健全
多 Agent AI 工作流,就是把這套辦案邏輯搬進 AI 世界
組建偵探小隊
我把 AI agent 分成三種角色,對應辦案的三個階段:
偵察組(Scout Agent)
他們是最先抵達現場的人,任務:讀 codebase、分析 git 歷史、整理 issue 狀態、回報哪裡有風險,他們只勘查,不碰證據,不做推論,就像鑑識小組在現場拉封鎖線、拍照、採集指紋——只觀察,不行動
行動組(Executor Agent)
根據偵察報告出手,寫程式、修 bug、建立測試,關鍵是:行動組收到的情報是被精簡過的——他只知道這次任務相關的資訊,不需要知道案件的全部歷史,上下文小,動作反而更精準,就像拆彈小組只需要知道炸彈的位置和類型,不需要知道嫌犯的童年
督察組(Reviewer Agent)
他們的目標是「找問題」,他們不在乎 code 怎麼來的,不知道行動組做了什麼決定,他們只看最終結果,挑漏洞、抓邏輯錯誤、確認安全性,督察組和行動組的目標是對立的——一個要結案交差,一個要雞蛋裡挑骨頭
這種對立是刻意設計的,就像警局的內務督察,存在的意義就是不信任
三種辦案模式
有了小隊,接下來是指揮調度
直接出手(1-3 步的小案)
停車罰單不需要出動專案小組,改一個 CSS 顏色、更新一行設定、回答一個問題——直接做就好,把它拆成三個 agent 來處理,就像派十個偵探去調查一起腳踏車失竊案,純粹浪費資源
平行出擊(獨立的並行任務)
十個專案需要同步狀態,這十個任務互不相干,可以同時派出十個偵察組各自去查,最後把線報匯整回來,這不是讓偵探更聰明,而是讓他們同時出動
組隊協作(牽一髮動全身的任務)
後端改了資料庫結構,前端會受影響,這種案件不能各查各的——後端偵察組發現的線索,前端行動組必須知道,才能做出正確判斷,這就像跨轄區的聯合辦案:不只是分工,而是真正的情報共享,A 組的發現會改變 B 組的行動方向
破案實錄
一個具體的案件:生產環境的功能 bug
舊的辦案方式(獨行偵探):
我在一個對話窗裡描述 bug,貼上 log,請 AI 分析,AI 給了一個推論,我照著試,不對,再貼新的 log,AI 修正推論,來來回回之間,對話越來越長,早期的關鍵線索被埋到最底層,偵探在自己的筆記本裡迷路了
新的辦案方式(偵探小隊):
偵察組先去讀 log 和相關程式碼,提交一份偵察報告:根本原因、影響範圍、建議方向,行動組根據這份報告寫修法——他的上下文只有這份報告和相關檔案,乾淨俐落,督察組獨立審查修法,他不知道前兩組說了什麼,只看 code 本身
三層把關,每一層都有乾淨的現場,不受其他階段的干擾,案件從受理到結案,每一步都有獨立的視角
陷阱:十個偵探搶一條線索
我見過一種迷思:既然三個 agent 比一個好,那十個一定更好
不,十個偵探擠在同一個案發現場,互相踩腳印、污染證據、搶著審問嫌犯,成本爆炸,速度反而變慢,而 agent 之間的協調本身就是新的複雜度來源,每多一個 agent,你就多了一個需要管理的「腦袋」,多了一個可能出錯的環節
不要為了一張停車罰單出動十個偵探
實際原則:用最少的 agent,完成最多的工作
判斷要不要組隊,問自己兩個問題:這個任務真的需要不同目標的角色嗎?這些任務真的需要平行或互相協作嗎?如果答案是否,直接出手,別組隊
2026:偵探之間開始說同一種語言
一件事正在悄悄發生:AI agent 之間的通訊協定正在標準化
過去,不同的 AI 工具是各自為政的孤島,每個工具有自己的證據格式、報告模板、溝通方式,要讓它們協作,得寫大量的翻譯程式碼
現在有些標準開始出現——例如 Anthropic 的 MCP(Model Context Protocol)——讓 agent 能更容易地呼叫工具、讀取資源、互相傳遞任務,就像國際刑警組織建立了統一的情報交換格式——以前跨國辦案要靠人工翻譯,現在有共同語言
這是基礎設施層面的變化,就像 HTTP 讓不同的網頁伺服器可以用同一種語言溝通,MCP 這類 agent 通訊協定的標準化讓多 agent 系統從「高手的獨門技術」變成「人人都能用的辦案工具」
結案陳詞
多 Agent AI 工作流不是什麼花俏的技術展示,它解決的是一個很具體的問題:一個偵探忙到失去判斷力,而且永遠看不見自己的盲點
分工的邏輯我們其實都懂,警察局裡的偵查、鑑識、督察本來就是這樣運作的,公司裡的 PM、工程師、QA 本來就是這樣制衡的,把這個邏輯搬到 AI 世界,你得到的是一個更可靠、品質更穩定的辦案流程
不需要記住任何設定,先記住這個概念:
一個偵探寫報告,另一個偵探審查,第三個偵探驗證,三層把關,各司其職
這是 2026 年 AI 輔助開發的基本辦案守則
Young Tsai 是一個 AI 接案開發者,同時管理 15 個不同客戶專案,寫這些文章是為了把實際踩過的坑和發現的東西記下來
